在我國孩子的出生證明丟了怎麼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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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有很多心大的家長在看護孩子的時候,都有可能一不小心就把新生嬰兒給丟失了的,所以就更不用說是在醫院辦理的出生證明,因為出生證明也就是薄薄的一張紙片,有些人這邊在醫院才剛辦好了,回到家以後可能就發現給丟失了。但是出生證明是孩子上戶必須要有的,自然也就非常的擔心在我國孩子的出生證明丟了怎麼補辦?

在我國孩子的出生證明丟了怎麼補辦

一、在我國孩子的出生證明丟了怎麼補辦?

遺失《出生醫學證明》要求補發,應向縣級以上衛 生行政部門或委託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如下材料:

(一)原《出生醫學證明》簽發單位提供的新生兒出生醫學記錄及原《出生醫學證明》編號的證明。

(二)父母雙方戶口簿及身份證。

1、經核實情況屬實給予補發,同時登記備案。

2、未辦理戶籍手續前遺失《出生醫學證明》的,補發《出生醫學 證明》正、副頁;

3、辦理戶籍手續後遺失的,只補發《出生醫學證明》 正頁。

4、具體補發程式由各地衛生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補發《出生醫學證明》的相關資料由補發機構登記備案,永久儲存。

二、上戶的材料

1、婚生嬰兒隨母親或父親落戶,憑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父母《結婚證》、《戶口簿》,由派出所戶籍內勤民警直接辦理。(父或母一方在省外的需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嬰兒未落戶證明)。

2、父母辦理結婚登記前出生的嬰兒隨母親或父親落戶,憑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父母親《結婚證》、《戶口簿》、父母申請報告,由派出所戶籍內勤民警直接辦理。

3、父母戶口遷入本市前出生的嬰兒,隨母親或父親落戶,憑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父母《結婚證》、《戶口簿》、父母原籍地系省外的需提供原籍地公安機關出具的嬰兒未落戶證明,由派出所戶籍內勤民警直接辦理。

4、國外出生的未成年子女(含18週歲以下)回國隨母或父落戶,辦理手續:憑嬰兒《出生證》(收取原件)、《戶口簿》、《居住國外的中國公民回國定居證》或《辦理戶口通知單》,由派出所戶籍內勤民警直接辦理。

5、父母雙方戶口均在單位集體戶,婚生嬰兒出生登記,辦理手續,憑: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父母《結婚證》、集體《戶口簿》,隨母或隨父落在單位集體戶內,單位必須提供可隨時通知到該當事人的書面保證,由派出所戶籍內勤直接辦理。(若父或母一方家庭戶,一方集體戶的,隨家庭戶一方申報出生。)

三、新生孩子上戶口流程

新生孩子上戶口要在小孩出生一個月內,到父母任何一方的當地派出所的戶證部辦理:

1、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影印件1份,驗原件);

2、父母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影印件各1份,驗原件);

3、擬入戶地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1份);

4、政策內生育一孩的,提供母親的計劃生育服務證;政策內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審批表(影印件1份,驗原件);

5、超過一個月申報,提交嬰兒未隨戶口在外市縣父或母一方入戶的證明(原件1份)。

其實補辦出生證明是比較麻煩的,因為我們得先向縣級以上的衛生行政部門提出書面的申請,然後還得要醫院提供新生嬰兒的出生記錄,新生嬰兒的出生證明的編號在醫院也是有據可查的,然後經過一系列的稽核情況屬實的話會給補發新的出生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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