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合同要公證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44W

二手房合同要公證嗎

在買二手房之時,交易雙方可能不信任彼此,在簽訂合同後要給該合同辦理一個公證手續。所謂合同公證,是指公證機關對簽訂合同的雙方在自願的前提下所簽訂的合同內容,雙方代表的資格等進行認真稽核後,而出具的公證書。

為了確保簽訂合同的雙方履行合同條款,避免產生糾紛和訴訟,對合同內容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簽訂合同的雙方代表是否具備合法資格等進行公證,是十分必要的。公證機關對合同條款是否違反我國法律等,要進行認真稽核。

任何合同是不是有效,需要從兩個方面考慮:

第一,是不是符合法律的規定;

第二,是不是符合當事人的特殊約定。根據目前的法律規定,二手房買賣的一般流程是:當事人協商並簽訂合同後,買方支付價款,賣方交付房屋,辦理房屋過戶登記。

因此,二手房買賣合同公證不是法律規定的必須辦理的程式。但是,如果當事人在二手房買賣合同中約定,只有辦理二手房合同公證後合同才生效的,那麼沒有公證的二手房買賣合同就是無效的。

在樓市新政出來後,二手房買賣市場越來越熱鬧,但是由於房屋買賣涉及的金額較大,而且二手房還涉及到房齡、質量以及有無房產證等問題,所以交易雙方確實有必要將一致意見書面留存,即使將來發生糾紛後也有據可查。畢竟買房是件大事兒,購房者還是需要考慮清楚到底是買二手房呢還是買商品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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