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競業禁止的法律百科
公司法中關於高管競業禁止不得有的行為公司法中關於高管競業禁止不得有的行為有:1.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2.接受他人...
依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競業限制協議約定的期限不能超過二年,所以用人單位給予的經濟補償時間是不能超過二年。【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24條第2款規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
1、簽訂競業禁止協議的物件:競業禁止協議禁止的是勞動者到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且具有競爭關係或其他利害關係的單位內任職,或自己生產經營與原單位有競爭關係的類似產品或業務。2、競業禁止的範圍:(1)用人單位應...
競業禁止有哪些義務首先,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其次,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
競業禁止是指競業禁止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後約定,在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後一定期限內不得與從事同類型業務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或自己從事同類型業務的條款。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對負有...
競業禁止是公司法規定的公司高階管理人員,如董事、經理等不得自營或與他人合作經營與其所任職的公司同類的業務。那麼什麼叫競業禁止協議?有些什麼內容呢?如果讀者在生活中遇見這樣的問題無法處理的,需要解決的,可以閱讀本...
競業禁止義務《公司法》第61條規定:董事、經理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其所任職公司同類的營業或者從事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從事上述營業或者活動的,所得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國家勞動部在1996年下發的《關於企業職工流動...
勞動糾紛是現實中較為常見的糾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由於各種原因,雙方產生糾紛也是難以避免的事情。勞動糾紛的發生,不僅使正常的勞動關係得不到維護,還會使勞動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損害,不利於社會的穩定。因此,應當正確...
競業禁止協議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一個保密協議,勞動者對公司的商業祕密具有保密的義務,用人單位則需要承擔一些費用。那麼競業禁止協議什麼時候簽訂?今天,本站網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答疑解惑,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律師解析:競業禁止的含義是指根據法律規定或用人單位通過勞動合同和保密協議禁止勞動者在本單位任職期間同時兼職於與其所在單位有業務競爭的單位,或禁止他們在原單位離職後一段時間內從業於與原單位有業務競爭的單位,包...
律師解析:公司法關於競業禁止有以下規定:1、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2、競業禁止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但不得違反法律規定;3、其他規定。...
請問競業限制和競業禁止的區別競業禁止與競業限制的區別包括:第一、義務的性質不同。前者是法定義務,已有法律明文規定在先,只要是董事、經理,就必須履行競業禁止的義務;後者是約定義務,只以約定為前提,如事先無約定,擇業就不...
公司法勞動法競業禁止原則之比較1、法律是否明確規定不同。競業禁止原則在公司法中是有明確規定的;而1994年勞動法則無明確約定,只是2007年出臺的勞動合同法補充規定可以通過勞動合同的可備條款或者保密協議來明確。2...
職場生活中每天都有數以萬計的人跳槽離開原企業。高管和掌握企業精新技術或是商業祕密的人員跳槽,競業禁止問題則變得非常重要。競業禁止最早萌芽於民法的代理人制度中,而後則演化成最高代理形式——近代公司法的董事制...
保密和競業禁止協議競業禁止,也稱競業限制:是指負有特定義務的員工在任職期間或者離開崗位後一定期間內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其所任職的企業同類的經營者。它作為一項法律制度,主要體現在《公司法》和其他規章中。因此...
對於競業禁止我們知道,競業禁止對於我們的理解就是禁止競爭行業,其實競業禁止是有關於商法理論的課題,國家目前對於競業禁止這一方面沒有明確的規定,都說商場如戰場,在經濟發達的今天,競爭是非常激烈的,那麼關於競業禁止的法...
律師解析:首先,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其次,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
怎麼約定競業禁止約定競業禁止一般包括競業限制的具體範圍、相對人員的身份、競業限制的期限、違反約定後需要支付的違約金、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等內容。法律依據:《中華...
律師解析:1、與不負有保密義務的普通工作人員簽訂的競業禁止協議條款無效。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所謂“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應當是能夠接觸普通工...
諮詢下對於企業競業禁止協議補償金標準有哪些對於應支付多少的補償費用,根據每個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情況不同而不同,法律上也沒有明確的數額標準。在實踐中,一般可以按照上一年度年收入的12或者23。補償費的支付方式可以一...
競業禁止協議競業禁止是指根據法律規定或用人單位通過勞動合同和保密協議禁止勞動者在本單位任職期間同時兼職於與其所在單位有業務競爭的單位,或禁止他們在原單位離職後從業於與原單位有業務競爭的單位,包括建立與原單...
(二)甲方的義務

J、從乙方離職後開始計算競業限制時起,甲方應當按照尊敬的當事人,您好,根據你諮詢的問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如果你與單位或老...
律師解析:“競業禁止”規則適用於:1、高階研究人員、技術人員、經營管理人員。這類人員是關鍵技術和核心祕密的全面掌握者,往往被競爭對手特別注意。2、市場計劃和銷售人員。因工作需要,這些人員掌握著經營祕密。3、財會...
競業限制與競業禁止的定義競業禁止,又稱為競業迴避、競業避讓,是用人單位對員工採取的以保護其商業祕密為目的的一種法律措施,是根據法律規定或雙方約定,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或勞動關係結束後的一定時期內,限制並禁止員工在...
公司法勞動法競業禁止原則之比較1、法律是否明確規定不同。競業禁止原則在公司法中是有明確規定的;而1994年勞動法則無明確約定,只是2007年出臺的勞動合同法補充規定可以通過勞動合同的可備條款或者保密協議來明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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