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還款期限的擔保責任需要承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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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無還款期限的擔保責任需要承擔嗎?

無還款期限的擔保責任需要承擔嗎?

無還款期限的擔保責任需要承擔,為了確保擔保人一定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債權人需要在除斥期間內向擔保人提出責任的承擔請求。

相關法律規定:《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條 【保證期間】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

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於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二、無還款期限的借條訴訟時效怎算?

1、對未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一方可以要求對方隨時履行,一方也可以隨時履行債務,只要給對方必要合理的履行準備期就是合法的。

未定履行期限的合同的訴訟時效應當從當事人要求履行或者進行履行時,如果有履行準備期則從準備期滿後,開始計算訴訟時效。

2、無還款期限的借條訴訟時效最長是二十年

根據《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債權人、債務人在建立債務關係的時候,就可以約定債權人需要向自己還款責任的具體日期,對於約定不明的,後期可以補充約定。對於沒有約定的情形,債權人可以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時間向債務人提出還款的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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