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擔保承諾書範文的內容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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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貸款擔保承諾書範文的內容有什麼?

貸款擔保承諾書範文的內容有什麼

貸款擔保承諾書(一)

某銀行某支行:

本人某某願意為某某在貴行貸款1萬元提供連帶保證擔保責任,直至此筆貸款全部清償完畢。如此筆貸款出現拖欠貸款本息等違約行為,我本人將無條件承擔直接代償全部貸款本息,同時貴行可執行我本人的全部資產進行代償,並保證該筆貸款安全收回,我本人無任何異議。

保證人(簽字):某某 身份證號:123456

某年某月某日

二、個人借款擔保人的相關要求

1、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為他人提供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對強令其為他人提供保證的行為,有權拒絕。

2、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

3、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

三、擔保借款和保證借款分別指的是什麼?

擔保借款,是指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擔保而發放的貸款。擔保貸款包括保證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

保證借款:保證人為借款提供的貸款擔保為不可撤銷的全額連帶責任保證,也就是指貸款合同內規定的貸款本息和由貸款合同引起的相關費用。保證人還必須承擔由貸款合同引發的所有連帶民事責任。

四、擔保責任的有關規定

第五百六十六條【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後,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以上就是對貸款擔保承諾書範文的內容有什麼的相關解釋。擔保借款指的是第三方依照法律提供擔保從而發放的借款,保證借款是保證人為債務的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一般保證借款屬於擔保借款的一種類型,同時擔保借款還有抵押借款、質押借款兩種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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