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的訴訟時效是多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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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在主張任何權利的時候,都不能忽視掉權利的訴訟時效問題。在欠款糾紛中亦是如此。債權人在向債務人追討欠款時,首先要確定欠款是否有過訴訟時效。那麼,欠款的訴訟時效是多長呢?現在,就由本站小編來為你做詳細解答吧。

欠款的訴訟時效是多長

一、欠款的訴訟時效是多長

訴訟時效依據時間的長短和適用範圍分為一般訴訟時效和特殊訴訟時效。

一般訴訟時效。指在一般情況下普遍適用的時效,這類時效不是針對某一特殊情況規定的,而是普遍適用的,如我國《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的:“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這表明,我國一般民事訴訟的一般訴訟時效為二年。

特別訴訟時效。指針對某些特定的民事法律關而制定的訴訟時效。特殊時效優於普通時效,也就是説,凡有特殊時效規定的,適用特殊時效,我國《民法通則》141條規定:“法律對時效另有規定的,依照法律規定。”

民事訴訟時效一般是兩年,欠款訴訟時效也一樣。

二、欠款超過訴訟時效怎麼辦

如果欠款已超過訴訟時效,債權人可以通過法律許可的途徑,説服或者採用一些方法促使當事人自願履行超過訴訟時效的債務。具體地説,不管是個人還是單位,針對誠信與否的不同債務人,可以分別選擇下列方案實施:

1、對帳的辦法:將借款或欠款的時間、金額載明後交由債務人簽名或蓋章確認;

2、在原來的借條或欠單上重新延期後交由債務人簽名或蓋章確認;

3、千方百計力爭債務人償還哪怕極小額的款項,然後在收款收據上雙方簽名確認,等等。

三、訴訟追討欠款需提供哪些證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的規定,你在起訴或應訴時應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證據,否則你的主張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將承擔敗訴的後果。以下是你應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證據:

1、提供能夠證明債權、債務關係存在的借據、欠條或借貸合同等書面證據。沒有書證的,應提供形成債權債務關係的時間、地點、金額,並提供無利害關係的證人證言或證據線索。

2、有擔保人的,應提供擔保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址;擔保人是法人的,應提供法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擔保協議的應提供書面擔保協議或擔保條款。

3、有抵押物的,應提供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價款數額、存放地點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證明材料。

4、提供債務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義務的證明材料和在訴訟時效期間主張權利的證明材料。

5、關於共同被告的相應證據,如列夫其另一方為共同被告,應提交婚姻關係證明;股東出資不到位、抽逃出資、股東濫用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的的相應證據。

在欠款發生後,債權人要在欠款還款日期到期時向債務人追討欠款,及時追討,不要過了訴訟時效。一旦您發生欠款已經超過了訴訟時效,此時,您需要及早採取救濟措施,來延長欠款的訴訟時效。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周口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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