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隱形債務債券處理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2W
公司的隱形債務債券處理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收購公司如何避免其隱形債務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規定公司合併時,合併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併後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公司原來的債務由合併後的公司繼承,不過可以在收購前和債權人談,達成協議以降低負債金額;如果原公司已經要到了破產的地步這個協議對雙方都有利。為了維護收購公司最大的合法權益,減少法律風險和經濟損失,被收購公司的債務可以約定處理的。如果真的發生了對外債務,是需要公司承擔責任,然後公司根據協議向以前的股東追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