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樣的借條是詐騙行為?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9W
什麼樣的借條是詐騙行為?

一、什麼樣的借條是詐騙行為?

在他人欺詐的情況之下所打的借條是詐騙行為。正規借條如下。

借條

出借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用於 __________(用款目的,例如:個人購房或生意週轉)於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出借人__________借到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為:現金/銀行轉賬)(小寫________元),利息________。於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歸還本息。如不能按時歸還,每逾期一日按未償還借款的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並承擔出借方因實現債權而產生的律師費、訴訟費、保全擔保費等合理費用。

借款人(簽名並摁手印):

聯繫電話:

住址:

日期:

二、借條滿足哪些條件才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四)有出借行為。

三、借條和欠條的區別是什麼?

(1)形成的原因不同。

借條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實;欠條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可以基於多種事實而產生,如買賣、勞務、企業承包等事實產生的欠款都可以形成欠條。產生的法律後果不同。

(2)訴訟時效不同。

約定了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的時效是一樣的,但是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的時效是有區別的。對於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請求還款,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時開始計算,借條的效力最長可達20年;沒有約定履行期限的欠條是對雙方以往經濟往來的一種結算,訴訟時效從欠條出具之日開始計算,權利人應當在欠條出具之日起三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

(3)舉證責任不同。

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簡單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否認,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欠條形成的事實。

現實生活當中,目前書寫借條的話是屬於比較常見的一種民事行為,主要就是因為很多是因為經濟方面存在着一些問題,所以向親戚朋友借款都要求打借條,而借條的書寫格式在這裏也給大家簡單的介紹一下,不能夠在被他人欺詐的情況之下書寫。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