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欠債不還如何寫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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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欠債不還如何寫訴狀

一、對方欠債不還如何寫訴狀

1、原告(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工作單位或職業、住所地、電話及身份證號碼等自然情況)。

2、被告(寫法同上,不瞭解的可不寫,但姓名、性別、年齡和住址等一定要寫明)。

3、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所欠原告貨款人民幣多少元整;

(2)由被告負擔本次訴訟費用。

4、事實及理由:

(寫清法律關係存在的具體事實,發生糾紛的時間、地點、原因和具體經過。相關證據及來源,被告行為的性質、後果及應承擔的民事責任等等)如:

年月日,被告在原告某一個地方購(貨物名稱、數量及金額),被告雖承諾隨後付款但一直未付,後經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才於年月日向原告出具欠條一張,然而時到今日被告仍以種種理由拖延,不予支付。

綜上,被告至今仍不向原告支付所欠貨款,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為此特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懇請判決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呈:

市區人民法院

附:被告向原告出具的欠條一張。

起訴人(簽名或蓋章)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二、起訴需要注意哪些

1、確定訴訟管轄的法院

法院是否有管轄權,主要是約定管轄和法定管轄兩種方式確定,合同雙方在合同簽訂時可能會對訴訟糾紛可能管轄的法院作出選擇,雙方經過協商約定好管轄的法院。

如果雙方沒有約定管轄法院的,按照法定管轄來確定,一般包括被告住所地、合同簽訂地及合同履行地等管轄法院,不同類型的合同,其管轄法院也有所不同,具體需要看法律規定。

2、書寫起訴狀,整理好相關的訴訟材料

到法院起訴,需要有起訴狀,原被告的基本信息以及相關的證據材料,有訴訟代理人的,還需要代理人的身份信息,現有證據包括合同及合同履行的相關材料,要求是原件。如果某些材料不是原件,應讓律師審查是否會影響訴訟結果。

3、法庭辯論質證

立案介紹後法院發送傳票,確定開庭時間,也會對原被告雙方的證據材料進行交換,對於證據的真偽及證明力大小等各方面在法庭進行辯論,有新證據的,也可提交。

4、判決生效階段

法庭辯論之後,法院經過調查分析,認定案件事實經過,作出合法合理的判決,對於判決結果有異議的,可提起上訴,請求上一級法院進行判決。

對方欠債不還的時候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還款起訴時首先需要確定管轄法院,其次要書寫起訴狀,起訴狀中需要寫明原被告的身份信息以及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以及理由。如果對一審判決不服,還可以向法院申請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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