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補借條寫什麼日期合適?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2W

一、要補借條寫什麼日期合適?

要補借條寫什麼日期合適?

這個看雙方自己的協商。補寫借條時寫明什麼時間借的,落款處寫現在的時間。如果寫原借款的日期,那就要註明該借條屬於補寫的。

1、借條,是表明債權債務關係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債務人書寫並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註明金額的債務。

2、借條是指借個人或公家的現金或物品時寫給對方的條子,就是借條.錢物歸還後,打條人收回條子,即作廢或撕毀。它是一種憑證性文書。通常用於日常生活以及商業管理方面。

3、從法律的角度看,借條是表明債權債務關係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債務人書寫並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註明金額的債務。

二、借條的時間需要注意的問題有哪些?

1、在民間借貸中,容易產生爭議的時間包括兩點:還款時間和欠條書寫時間。

2、還款時間就是債權人和債務人約定的應當歸還本息的時間。現實中人們經常忽視這項約定,或未作出明確約定。最常見的表述為“一定時間後”還款,如“一年後”還款。“一年後”從字面上來講是一個時間段,而非時間點。借款後兩年、三年或更長時間還款都能夠被理解為“一年後”還款。儘管法律上對此有着一定的解釋規則,但這種書寫方式畢竟增大了實現債權的不確定性。還款時間的不明確,在實踐中也容易引發關於訴訟時效的爭議。因此,在約定還款時間時,最好將其明確到年月日。

3、借條形成時間通常是債務人書寫欠條的時間。這一時間的約定也應當具體到年月日。實踐中,債務人往往有意或無意地漏寫這一日期,或僅僅書寫年月日的一部分。儘管在書寫借條時這一時間對債權人債務人都是明確的,但時過境遷,難免會對借條的形成時間產生爭議。而借條形成時間的不明確則可能導致訴訟時效難以計算。債權人可能不得不面對借條是否已經超過訴訟時效的法律問題。儘管文書的形成時間有可能通過物證鑑定來確定,但這樣做也並非絕對可靠,而且將增大當事人的費用支出。

4、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借用人可能隨時歸還,出借人可隨時要求歸還。

所以如果要補寫借條,那麼寫的日期就是由雙方協商決定的,如果是站在債權人的角度,那麼最好是寫不寫借條的那一天,因為日期它涉及到一個訴訟時效的問題,如果不還錢,那麼債權人可以按照借條上的落款日期的三年之內去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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