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塊錢不還可以起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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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千塊錢不還可以起訴嗎?

一、五千塊錢不還可以起訴嗎?

1、五千塊錢不還可以起訴,但是在起訴的時候,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2、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1)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3)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4)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二、借錢不還起訴可以要求賠償嗎?

1、借錢不還起訴可以要求賠償。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2、遇到欠錢不還的,在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後,債權人索要無果,可以攜帶身份證、起訴狀和借條等證據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法院判決對方還錢,對方在判決書規定的履行期限內仍不還錢的,債權人可以在法院判決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內向做出判決的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3、欠債不還不可以扣押欠款人

(1)法律禁止任何人私自採取扣押措施索債,扣留債務人屬於違法行為,侵犯了債務人的合法權益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不過,可依法留置債務人的財產。

(2)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留置已經合法佔有的債務人的動產,並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

4、扣押債務人的財產的注意事項

(1)債權人未按合同的約定事先佔有對方財產的,不能行使留置權。

(2)如果債務人的偵務與債權人依合同約定佔有的財產無關,則不能發生留置權。

(3)債務人的債務未到履行期限,也不能扣押債務人財產。因為到期不履行債務,債權人權利受到侵害,才有正當行使扣押權來保護自己權利的必要性。若債務未到展行期,債務人仍有可能在此期間內履行債務,沒有扣押的必要。

欠款不還是一種違反民事法律規範的行為,債權人如果遇到債務人不將借的錢還給自己的情形,可以選擇向法院起訴,起訴之前需要先確定具體哪個法院有管轄權。且需要收集相關證明自己確實已經滿足了起訴條件的材料,如果收集的材料無法證明自己滿足了起訴條件,那麼訴訟請求會被法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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