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怎麼起訴別人欠錢不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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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怎麼起訴別人欠錢不還

一、個人怎麼起訴別人欠錢不還

起訴欠錢不還的流程是:

1、書寫起訴狀,並攜帶相關證據材料到被告所在地法院立案庭提交材料。

2、法院立案審查材料,以為符合立案要件的,同意立案,並要求你按要求交納訴訟費用。

3、立案後,法院擇日進行開庭審理,雙方在法庭上進行質證、辯論。

4、法院根據庭審情況作出判決。

5、判決書生效後,對方不執行的,原告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向法院起訴應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户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複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複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3.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4.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三、判決後不履行的,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流程是什麼

1、申請,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一方拒絕履行,對方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強制執行的材料:

(1)強制執行申請書一份。

(2)證明申請執行人主體資格的材料一份,受委託代為申請強制執行的,一併提供委託代理資料。

(3)具有強制執行內容的生效法律文書原件一份和複印件兩份。

(4)被申請人財產線索清單及被執行人住址、聯繫方式等材料。

2、法院受理,法院接受申請後會受理。

3、申請複議,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10天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

4、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強制執行。

5、採取強制措施,如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等。

四、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情況有哪些

1、如果債務人沒錢賠償或不履行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如果被執行人確實無履行能力的,也可以由法院暫時中止執行,待有履行能力後或隨時恢復執行。

2、如果被執行人因生活困難無力償還借款,無收入來源,又喪失勞動能力的,法院會終止執行。

3、如果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執行,法院會強制執行房產、汽車等財產,會被拘留或者罰款,情節嚴重的,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罪。

個人怎麼起訴別人欠錢不還,要起訴別人欠錢不還的,當事人可以準備起訴狀以及與案件相關的證據材料遞交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當事人還需要注意起訴的法定條件為,原告要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係,要有明確的被告等。如果您遇到了相關的法律問題,希望得到律師的幫助,可以通過下方“立即諮詢”按鈕與律師在線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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