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多少錢才能起訴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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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多少錢才能起訴立案?

欠多少錢才能起訴立案?

1、不管多少金額,法院都會立案,建議儘快向法院起訴要求還款,一旦超過了兩年的訴訟時效,喪失勝訴權;

2、勝訴之後,如果對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4、另外他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他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他會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6、《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法律沒有規定多少錢可以立案,欠多少錢都可以立案,但一般原告會考慮訴訟的時間、經濟成本。對於小額債權大部分人會選擇放棄。比如3000元以內。

詐騙罪的立案標準國家統一規定為5000元,各地會根據經濟水平的不同稍有調整,但低於2000元應當不夠立案追訴標準。建議去報案,網絡詐騙一般都會對很多人實施,數額累計起來夠追訴標準時,也會立案。

理論上,即使為了一分錢當事人也可以行使訴權,法律並沒有對起訴金額的下限進行限制。準備以下材料:

1、起訴狀,弄清楚對方的基本登記信息(對方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電話等),可以自己寫也可以找律師代寫;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複印副本;

2、準備證據,你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和對方發生糾紛的所有對你有利證據及複印件、及其他可能對你有幫助的證據及證人名單等;

3、帶上訴訟費;到法院立案庭立案。第一百零九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相信每個人都應該瞭解可以欠別人多少錢。如果朋友或熟人欠錢而無法償還債務,則必須立即收回債務,並且當朋友借錢時,別忘了寫下合法有效的借條。收債時間不得超過兩年,否則將無法在法庭上起訴另一方或借錢當賺錢時,必須弄清另一方的目的,並且不得借錢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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