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款不還 - 法律途徑應該怎麼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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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一直拖欠貨款不支付,多次溝通之後仍然不給貨款,供應商只好起訴追討貨款。在提起訴訟時,需要清楚訴訟流程是怎樣的,特別要知道準備哪些證據材料,才能獲得法院的支持。蒐集證據有困難的,可以先諮詢律師,提供蒐集證據的思路和方法。

貨款不還,法律途徑應該怎麼走?

起訴追討貨款的流程

首先確定管轄法院,供應商要求客户支付貨款,根據規定,爭議標的為給付貨幣的,可以在接收貨幣一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可以在供應商所在地或者被告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具體是哪個區法院、中級法院或北京高級法院,要視爭議貨款數額的多少確定。

然後準備好起訴材料,除了提供起訴書、證明當事人身份主體資格的材料外,還要有買賣合同、訂單、送貨單、對賬單等可以證明雙方買賣合同關係的材料。

最後到法院起訴,提交相應的證據財產,立案庭立案後等待開庭。

追討貨款需要的證據材料

當事人的身份證明:

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户口簿、暫住證等;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它經濟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執照副本、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註冊資料、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當事人在訟爭的法律事實發生後曾有名稱變更或分立、合併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買賣關係的證明:

1、買賣合同;

2、訂(定)貨單;

3、證明邀約、承諾生效的信函、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

4、證明口頭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證據,如證人證言、實際履行憑證等;

5、證明擔保合同關係的保證合同、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定金合同或交付定金的憑證、保函等。

6、交、收貨憑證:交貨單、送貨單、提貨單、收貨單、入庫單、倉單、運單等;

7、貨款收支憑證:收據、銀行付款憑證、發票等;

8、證明拖欠貨款的證據:結算清單、欠條、還款計劃還款承諾書、能證明欠貨款事實的信函等;

9、收貨方提出質量異議的信函、證人證言、有關單位的證明、檢驗報告、客户投訴、退貨和索償的證據;

10、合同約定向第三人履行或第三人履行的,則提交第三人關於合同履行情況的證明及相應憑證。

通過法律途徑追討貨款,需要了解整個起訴流程是怎樣的,準備好相應的證據材料到法院進行起訴。在起訴後,對於案情簡單,對方還在正常經營的,法院會在收到起訴材料之日起3個月內下判決,而對於案情複雜的,法院會在收到起訴材料之日起6個月內下判決,如果起訴之後,雙方能達成和解協議的,會大大縮短處理時間。認為訴訟程序繁瑣複雜的,建議委託貨款催收專業律師進行處理,如有需要可在文章右側欄查找合適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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