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找不到人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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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欠錢找不到人怎麼辦

欠錢找不到人怎麼辦

1、在報紙等媒體刊登催收公告,避免訴訟時效過期。債權人可以在國家級或下落不明的債務人住所地的省級有影響的媒體,刊登具有主張權利內容的公告,產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

2、收集證據,在訴訟時效期限內直接起訴債務人。債權人起訴後在被告缺席的情況下,法院首先看原告的證據充不充分,如果充分法院可以公告傳喚被告,公告期限屆滿,被告仍不應訴,借貸關係明確的,經審理後可缺席判決。

3、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由其財產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借款。

債務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失蹤人所欠税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失蹤人的財產代管人拒絕支付失的,債權人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應當將代管人列為被告。

4、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二、如何起訴聯繫不上的債務人

債務人失蹤不到兩年,可以刊登公告,延長訴訟時效。債權人追回債款是有3年的時效限制的,如果債權人自約定的還款日期到達之時起滿3年不去採取措施要求債務人還款,那麼債權人向法院起訴債務人還錢的訴求是不能獲得法院的支持的。當債務人跑路不超過兩年時,意味着還處於追債的訴訟時效之內,如果債權人採用刊登公告催債的行為,就意味着延長了訴訟時效,使得訴訟時效中斷,已經過去的訴訟時效重新結算。

債務上有保證人的,向保證人主張債權。簽訂借款合同時,為了保障債權的實現設立保證人的,如果到期債務無法清償或不可能清償,由保證人向債權人清償債務。保證人清償債務之後可以向債務人追償。

對於被告下落不明,無法當面送達開庭通知給被告,法院會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公告時間一到,不論被告是否看到該公告,都視為已經送達。庭審中進行缺席審判,經法院對債權人提出的債權證明進行審查,然後作出判決。在判決生效後無法獲得清償的債務,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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