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借給別人了沒有借條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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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錢借給別人了沒有借條怎麼辦?

錢借給別人了沒有借條怎麼辦?

錢借給別人了沒有借條可以通過提供存在着借款事實的證據來向法院進行訴訟。現在借錢很多人都是通過銀行轉賬或者支付寶、微信轉賬,這種情況下都會有轉賬信息,可以憑這些信息作為借錢證明。如果是直接借的現金,又沒借條,可以想辦法從欠錢者口中套出他欠你錢的話,並錄下來,以作證據。當然,如果是無賴,死不承認借了你的錢,那就沒辦法了。

尋求律師的幫助,走法律程序維權,不到最後不建議走這一步,因為畢竟是朋友,而且採用法律手段費事費錢又費力,關鍵是你的證據要足夠充分,如果沒有證據,你也要不回你的錢。

二、借錢不還如何起訴對方?

借款合同發生糾紛時可以提起民事訴訟,作為原告起訴的程序是:

1、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2、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户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複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複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3、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4、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6、立案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並於結案後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如果借錢不還,完全可以到法院進行訴訟,但是需要注意的就是訴訟時效沒有經過,但同時也需要明白的是,如果沒有借條的話,那麼就意味着證據方面可能存在的不充分,所以必須要提供其他的證據予以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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