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欠條 - 只有證人能起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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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我們常常會遇到借錢的情況,借錢往往發生在熟人中間。對於關係比較好的朋友,很多時候不會打欠條,只有證人。那麼對於這種情況,如果債務人借錢不還的話,可以起訴嗎?下面,本站小編詳細為您答疑解惑。

沒有欠條,只有證人能起訴嗎?

一、沒有欠條,只有證人,仍可以起訴。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八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法院的立案審查僅僅是形式審查,實質審查要在開庭審理時作出。只要起訴滿足以上條件,債權人就可以起訴。

二、證人證言屬於證據的一種

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證據的種類包括:

1、當事人陳述。

2、書證。

3、物證。

4、視聽資料。

5、電子數據。

6、證人證言。

7、鑑定意見。

8、勘驗筆錄。

證人證言本身就是一種證據,只有欠條,屬於書證。兩種不同的證據,對於案件事實的效果也會不一樣,但是並不影響當事人行使起訴的權利。原告、被告雙方雖沒有書面欠條,但如果無利害關係的第三人的證言足以證明借款事實的存在及借款數額,原告、被告雙方的借貸關係也能成立。借條和證人證言都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證明案件的真實情況。司法實踐中,如果有證人可以作證而且屬實的,一樣可以作為證據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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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訴前財產保全

訴前財產保全就是將對方的賬户、房子、車等財產查封上,防止對方轉移財產。這一步並非必須的流程,要結合各案的情況及對方的財產情況,如果欠的錢並不多或是對方有償還能力,或是實在查不到地方財產,可以省去這一步。但如果可以保全的話,我建議還是保全,我辦的幾個案子,訴前財產保全往往可以達到“不戰而屈人之兵”的效果,比如説A公司欠B公司290餘萬,我們代理B公司查到B公司有土地,於是我們就做了財產保全,還沒等開庭呢,對方就同意還錢,但是是分期的,在還了兩期大概220萬元後,我們考慮到基本上對方可以將其他錢都還上,於是解除了保全。這個案子雖然沒經過訴訟,但是結果非常理想。

2、起訴

好吧,接下來就是立案、庭審、判決了。法定的一審審限是6個月,二審是3個月,一般如果沒什麼太大意外的話,3-4個月一審就有結果,可能你覺得時間太長了,但是沒辦法,這是最後一條路。至於説訴訟中到底怎麼做,怎麼開庭,限於篇幅,在這裏就不細説了。

3、執行

如果判決下來了,那麼應在判決生效後2年內向法院提起強制執行,讓法院直接查對方財不進行執行,如果對方就不執行,在一般地區,可以由法警拘留對方當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4、調解

調解是説雙方都退一步,把問題解決,比如説欠10萬元,甲説,少還點,還9萬元,馬上就還,其他的你也別找我要行不,乙説,行!那這事就完事了,雙方就解決了,一般地,法院會主持雙方進行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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