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法律規定最高的利息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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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間借貸法律規定最高的利息是多少?

民間借貸法律規定最高的利息是多少?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規定,民間借貸年利率如果不超過36%,債權人主張利息是支持的,超過36%的,超出部分無效。

在民間借貸中,借貸雙方最易在民間借貸利息上產生矛盾。對民間借貸利息糾紛可以參照《合同法》的明確規定:

第一,根據誠實信用原則,借貸雙方對於利息問題在借款合同中沒有約定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無償借貸的性質。

債務人在借款期限屆滿之前償還或者在未約定還款期限時,並且在債權人要求還款時,在合理期限內還款的,不支付利息。

第二,借貸雙方約定了利率標準後又發生爭議的,可以在最高不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標準內確定其利率標準。 對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前段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同時,為了避免當事人約定利率過高、債務人承擔利息過高的情況,司法解釋規定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三,在有息借貸中,利率可適當高於銀行利率,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

如果超過(按現行利率)也沒關係,最多有糾紛時,法院不保護超出部分,但沒有糾紛時,就可以獲得更高收益。説明這條規定不具備懲罰性。

第四,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複利,否則不受法律保護。

這條規定在司法實踐中具備一定的懲罰性,如果違反了該規定,有可能被法院判定為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那麼,你當初約定的倍數,本來可以主張要回的也可能要不回了。

第五,當事人因借貸外幣、台幣等發生糾紛的,出借人要求以同類貨幣償還的,可以准許。借款人確無同類貨幣的,可以參照償還時的外匯牌價摺合人民幣償還。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可以參照中國銀行的外幣儲蓄利率計息。

綜合上面所説的,民間借貨就是屬於個人與個人、或者是法人所私下產生的借貸關係,對於雙方在進行處理時對於借貸產生的利息是不能高於國家規定的標準,只要不超過百分之三十六的利息,那麼雙方的借貸關係算是在法律的保護範圍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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