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坐牢了還要還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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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坐牢了還要還錢嗎

債權人坐牢了還要還錢嗎

1、因欠款坐牢的,出獄後,仍然需要償還債務。

2、坐牢屬於刑事責任,償還債務屬於民事責任。民事責任與刑事責任是兩種不同的法律責任,兩者互不影響。坐牢是被追究刑事責任,不免除民事責任的承擔。出獄後,有能力償還的,還需要償還所欠債務。

二、欠債不還的法律責任

1、借貸糾紛只是民事糾紛,不會涉嫌刑事責任,更不會坐牢(除非涉嫌詐騙罪);

欠錢是屬於民事責任方面的,而坐牢是屬於刑事責任方面的,他們兩者之間互相不衝突,他們是兩種不同的法律關係,刑事處罰也不能夠代替民事責任的,就算受到了刑事處罰還是要承擔民事責任,所以説呢,欠錢的人在坐完牢出來之後,該還的還是要還的。

還有就是如果一個人欠下的錢對他來説他實在是沒有能力去還錢了,那麼法院可能會讓這些債務讓他的家人來償還,不管怎麼説,法院會盡可能的讓債務人去還更多的錢,因為這是他應該履行的責任,所以不要想着欠錢坐完牢就不用還這種情況。

2、如果涉嫌刑事責任,比如涉嫌詐騙罪等,那麼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也不是一回事,的確承擔了刑罰後依然不可以迴避民事責任;

3、一事不再罰,如果承擔過相應刑事責任後,不能就同一事再次處罰。

4、到了還款日期仍未還款的,若借條中約定了相應的違約責任,如:滯納金等,最終債務人可能要承擔除本金、利息以外的違約金。

5、若債權人向法院起訴後經判決你仍不還款的,有可能對債務人的信用產生影響而被列入“黑名單”。這會債務人今後生活中的貸款、出行等行為帶來不便。

6、單純的民間借貸一般夠不上刑事責任,但若債務人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則有可能會構成詐騙罪,被追究刑事責任。通常認為,該罪的基本構造為:行為人以不法所有為目的實施欺詐行為→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被害人基於錯誤認識處分財產→行為人取得財產→被害人受到財產上的損失。

因為欠債或者不還錢而坐牢的情況下,只是欠款人違反法律和判決書的履行相關的義務,為此所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因欠債而坐牢,出獄後仍然要按規定償還之前所有的債務,同時還要承擔延期還款所產生的利息和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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