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電子借條具有法律效力?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1W

一、有哪些電子借條具有法律效力?

有哪些電子借條具有法律效力?

微信、支付寶或者是其他的電子借條一般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雙方都承認有借貸關係存在,法院才能認定該電子借條有效。建議借條最好還是以書面形式出現。規範的借條應具備如下內容:

1、應約定清楚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法定全名;

2、應約定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約定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約定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5、應約定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6、應約定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7、應由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二、借條如果存在以下問題,就是無效的:

1、雙方約定利息超過中國人民銀行發佈的貸款利率上限的4倍,這樣的利息是“高利貸”,利息條款是無效條款,超過的部分不受合同法的保護。

2、借條中的複利條款無效。複利就是講利息計入本金賺取高額利息的,僅僅保護真實本金及其利息,複利部分無效。

3、借條的出借人應當是個人,非銀行、非金融機構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貸款人的民間借款合同是無效合同。

4、借條的主體應當是有行為能力的。如自然人是限制行為能力人的如果得到其監護人的追認,則該合同發生法律效力,否則該合同無效。

5、根據《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百四十八條的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合同。受損害方的變更權或撤銷權應當依法行使。

6、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款合同無效,不受合同法的保護。

7、名為聯營實為借貸或者企業間的借貸,如經過法院審理,雙方約定的利息依法需要收繳。所謂名為聯營實為借貸,意思就是以聯營的協議完成借貸的實質。聯營各方本應風險共擔,但協議中約定必須要返還本金及利息多少,這類約定就會被認定為違法約定,名為聯營實為借貸。

借條可以不是債權人或者是債務人親自書寫,可以由他人擬定之後打印出來,此種被打印出來的借條實際上也屬於電子借條之中的一種,只要最後雙方親自簽字,且借條之中的內容並不存在違法現象,那麼債務關係就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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