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人怎樣不用替他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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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人怎樣不用替他還錢?

一、擔保人怎樣不用替他還錢?

1、因借款人履行還款義務,主債務消滅而免除。

2、因貸款人免除借款人還款義務而免除。

3、因貸款人放棄擔保權利而免除,這幾種免除既可以是全部免除,也可以是部分免除,如免除罰息。在審判實踐中,除偶有的免除罰息的以外,因貸款人主動放棄權利的原因而免除擔保責任是極為少見的。

4、因超過擔保期限而免除,擔保合同明確約定有擔保期限的,如權利人未在擔保期限內依法主張權利,擔保人可因超過擔保期限而免除擔保責任。

5、因超過訴訟時效期間而免除,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起兩年內,如沒有訴訟時效中止、中斷事由出現,貸款人不對借款人提起訴訟的,擔保人因主債務超過訴訟時效而免除擔保責任。在這種情況下,即使主債務人放棄訴訟時效超期的抗辯權,擔保人仍享有該抗辯權。

二、擔保人的擔保期限是多久?

擔保人的保證期限由擔保權人和擔保人協商一致決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到期之日起六個月。

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條

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

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於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三、擔保協議怎麼寫有效?

擔保協議書需要寫上擔保人姓名、擔保金額、擔保方式(擔保方式要寫明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保證)、簽字或蓋章才會生效。如果沒有以上的內容,擔保協議書就不生效,這樣擔保貸款也不會認可這樣的擔保協議書。而擔保協議書生效後,擔保人就要按照協議的要求來承擔相關責任。

在擔保期限失效或者是人民法院訴訟期失效的情況下擔保人不用替債務人承擔還錢責任的。擔保人的擔保期限一般是雙方當事人協商之後確定的,如果沒有約定的就默認為六個月的擔保期限。擔保協議上要協商擔保人的個人信息、擔保金額和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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