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時間定了能提前開庭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7.06K

一、開庭時間定了能提前開庭嗎?

開庭時間定了能提前開庭嗎

開庭時間確定了的情況下一般不會提前開庭,但是有可能延期開庭,《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開庭審理:

1、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2、當事人臨時提出迴避申請的;

3、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鑑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4、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二、開庭時間定了提前多久通知?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三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第一百八十二條第三款  人民法院確定開庭日期後,應當將開庭的時間、地點通知人民檢察院,傳喚當事人,通知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鑑定人和翻譯人員,傳票和通知書至遲在開庭三日以前送達。公開審判的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以前先期公佈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和地點。

三、刑事案件開庭後多長時間結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八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由此可見,在訴訟活動中不存在着提前開庭的這種可能性,因為提前開庭的話,理論上來説等於就沒有在開庭前三天通知訴訟參與人,這樣的話程序是違法的。不過絕大多數的情況下都是按法院通知的時間正常開庭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