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債務糾紛起訴走什麼流程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1W

一、個人債務糾紛起訴走什麼流程

個人債務糾紛起訴走什麼流程

個人債務糾紛起訴流程包括提交訴狀申請立案-法院發出受理通知-法院組織雙方交換證據、被告遞交答辯狀-開庭審理、質證、辯論-宣佈判決結果-判決生效,執行。

1、根據法律規定,法院審查借貸案件的起訴時,應當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據;無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對於不具備上述條件的起訴,裁定不予受理。

2、民間借貸的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決還是中止訴訟取決於是否“借貸關係明確”.對於“借貸關係明確”的,法院將缺席判決;對於借貸關係不明確,事實難以查清的,將中止訴訟。

3、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借貸糾紛案件,法院受理後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對於借貸關係明確的,經審理後可缺席判決;對於借貸關係無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訴訟。

二、個人債務糾紛起訴要哪些證據

1、訴訟當事人雙方的身份信息資料。

自然人要有身份證或者户口本,而公司、企業或者是事業單位的,需要提供營業執照、企業登記信息等材料,信息有變更的,需要提供變更後的資料。

2、證明債務存在的資料。

還要提供債務糾紛確實存在的證據,例如,借貸關係的,提供借款合同或者是借條欠條;買賣關係的提供運貨單、簽收單等材料。

3、已還款或者到期不還款證據。

欠條等證明債務存在的證據外,還需要有證明對方到期債務拒不還款的證據或者是已經還了一部分,剩下部分餘款未還的證據,例如還款承諾書等等。

4、證明對方拒不履行債務的證據。

例如,有錄音材料證明對方拒不履行債務,或者是有其他證據證明對方債務到期不還的情形,最好有證明人,提供的證人證言。

5、在債務關係中,有擔保人或者是有介紹人等中間人的,也需要提供這些中間人的信息資料,如中間人是單位的,也需要提供單位的基本信息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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