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經濟糾紛最有效處理方法

來源:法律科普站 2.7W

一、小額經濟糾紛最有效處理方法是什麼

小額經濟糾紛最有效處理方法

小額經濟糾紛在實際生活中的處理方式:

1、一般都是先行調解,即買賣雙方在發生經濟糾紛後,心平氣和坐下來協商處理,違約一方當事人通過擺事實,講道理,讓對方弄清是非曲直,能夠理解自已違約的原因。必要時,雙方各自作出一定讓步,最後達成和解,消除分歧。

2、如調解不成,再仲裁。這種方式適用於訂立合同時或者在糾紛發生之後,雙方指定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3、如無法仲裁,也可以走司法途徑。不過不建議法院起訴,畢竟金額不大。因為訴訟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也會產生一些必要的費用,如訴訟費、交通費、公告費等。

二、小額經濟糾紛起訴流程

具體起訴流程如下:

A、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B、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户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複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複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C、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D、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E、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F、立案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並於結案後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日常生活中是很容易發生經濟糾紛的,一旦發生經濟糾紛,如果涉及的金額不大的情況下,建議最好可以由雙方當事人自行協商調解,或者是由有關部門來進行調解,如果實在無法調解一致的話,那麼啊可以採取司法的途徑來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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