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的一般流程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8W
打官司的一般流程
律師解析:打官司的一般流程為:
1、明確雙方當事人:原告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被告的基本情況要清楚,並且指控對象要實際存在,已死亡的公民或已註銷的法人單位不能作為當事人。
2、準備民事起訴狀和相關證據材料,説明事實與理由;
3、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4、符合起訴條件,人民法院收到材料後在七日內立案,同時通知當事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