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案件立案費標準是多少

來源:法律科普站 6.98K

一、財產案件立案費標準是多少

財產案件立案費標準是多少

在司法實踐中,立案時收取的費用是訴訟費,也就是人們常説的立案費。對於訴訟費的收取,我國法律做出了明確的規定:

1、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執行費(申請人不預交)

(1)、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每件50元至500元;

(2)、不超過1萬元:每件交納50元;

(3)、超過1萬元至50萬元:執行金額×1.5%-100元;

(4)、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執行金額×1%+2400元;

(5)、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執行金額×0.5%+27400元;

(6)、超過1000萬元:執行金額×0.1%+67400元

3、保全費

(1)、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每件30元;

(2)、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 :1%;

(3)、超過10萬元的部分0.5%,但最多不超過5000元。

4、離婚案件:每件50-300元,超過20萬元的部分收0.5%。

5、侵害人身權案件:每件100-500元,超過5萬至10萬的部分,收1%;超過10萬的部分收0.5%。

6、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50-100元。

7、勞動爭議案件: 每件10元。

8、知識產權糾紛案件:無爭議金額的,每件500-1000元;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收費標準。

9、破產案件:依據破產財產總額計算,按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減半交納,但最高不超過30萬元。破產申請費清算後交納。

二、立案費用的特殊規定

1、訴訟費的退還

(1)、當事人在法庭調查終結前提出減少訴訟請求數額的,按照減少後的訴訟請求數額計算退還。

(2)第二審人民法院決定將案件發回重審的,應當退還上訴人已交納的第二審案件受理費。

(3)、第一審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駁回起訴的,應當退還當事人已交納的案件受理費;

(4)、當事人對第一審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駁回起訴的裁定提起上訴,第二審人民法院維持第一審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審人民法院應當退還當事人已交納的案件受理費。

2、訴訟費用的免交。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訴訟費用的司法救助。訴訟費用的免交只適用於自然人。

在上文已經為您詳細的介紹了有關財產案件立案費收取標準的問題,不同訴訟標的額的財產案件的收取費用不同,要根據實際情況才能確定。其次為您分析了訴訟費用的特殊規定,包括了訴訟費用的退還和免交情形。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