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代旁系親屬包含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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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具體包括哪些
指和已身同源於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各代旁系血親。我國現行法律關於親屬關係遠近的區分採用傳統的世代計算法,即以已身為一代,從已身往上數,父母為二代,祖父母、外祖父母為三代,依此類推,據此,可將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範圍列舉如下:
(1)、同源於父母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同母的全血緣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半血緣的兄弟姐妹。異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雖然在名義上也以兄弟姐妹相稱,但實際並無血緣關係。
(2)、同源於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上下輩旁系親屬,包括叔、伯、姑與侄兒、侄女,舅、姨與外甥、外甥女。
(3)、同源於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平輩旁系親屬,包括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
三代以內不能結婚的理由如下:
第一,基於倫理觀念的要求。從倫理觀念上講,禁止一定範圍內的血親結婚是人類社會婚姻家庭制度發展的必然結果。
第二,基於優生學的理論。根據遺傳的規律,血緣很近的親屬間結婚生育,極易把雙方一些精神上、生理上的缺陷和疾病遺傳給子女,有的甚至隔代遺傳,造成先天性疾病。這既給家庭帶來不幸,又會使整個民族的人口質量下降,於國家於家庭均有害。
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怎麼計算
旁系血親是指雙方之間無從出關系,但同由一共同祖先所生的血親。如同源於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源於祖父母的伯、叔、姑與侄子女之間,堂(表)兄弟姐妹之間皆為旁系血親。
旁系血親的“代數”計算:首先找出同源直系血親,接直系血親的計算法,從己身往上數至同源直系血親,記下世代數;再從同源直系血親往下數至要計算的旁系血親,記下世代數。如果兩邊的世代數相同,則用一邊的世代數定代數。如果兩邊的世代數不同,則取世代數大的一邊定代數。例如,計算兄弟姐妹的代數,首先找出同源直系血親,即父母,己身為一世代,往上數至父母為二世代;再從父母為一世代,往下數至兄弟姐妹是二世代。因此,兄弟姐妹之間是二代的旁系血親。再如要計算己身與侄子女(兄弟的子女)的代數,先找出同源直系血親,即己身的父母(對侄子女來説為其祖父母),己身為一世代,往上數至父母為二世代,再從父母往下數至侄子女為三世代,因此,己身與侄子女為三代的旁系血親。
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包括二代的旁系血親和三代的旁系血親,是指與己身同源於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親。其範圍包括兄弟姐妹、伯、叔、姑、舅、姨、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外甥子女。超過這一範圍的親屬,就不屬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五條
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為家庭成員。

三代旁系親屬包含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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