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經濟糾紛能轉讓股權嗎
一、公司有經濟糾紛能轉讓股權嗎?
公司有經濟糾紛能轉讓股權,但股權轉讓需要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股權轉讓】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股權轉讓協議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1、轉讓方與受讓方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國籍等。
2、股權轉讓
3、公司簡況及股權結構。
4、轉讓方的告知義務。
5、股權轉讓的份額,股權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6、股權轉讓的交割期限及方式。
7、股東身份的取得時間約定。
8、股權轉讓變更登記約定,實際交接手續約定。
9、股權轉讓前後公司債權債務約定。
10、股權轉讓的權利義務約定。
11、違約責任。
12、適用法律爭議解決。
13、通知義務、聯繫方式約定。
14、協議的變更、解除約定。
15、協議的簽署、生效。
16、訂立時間、地點。
公司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經濟糾紛是很常見的,公司是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的,發生經濟糾紛後產生的相關法律後果是由公司自行承擔的,所以,公司有經濟糾紛並不代表股東不能轉讓個人的股權。但是經濟糾紛的類型非常多,公司也有可能是股東,如果股權已經被質押,肯定不能隨便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