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條件下才會構成綁架罪?
一、什麼條件下才會構成綁架罪?
1、主體要件。
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
2、主觀要件。
主觀方面是出於直接故意,且以勒索財物或者扣押人質為目的。
3、客體要件。
犯罪客體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權利、健康、生命權利及公私財產所有權利。
4、客觀要件。
客觀方面存在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綁架他人的行為。
二、涉嫌綁架罪批捕後的流程有哪些?
1、公安機關立即逮捕;
2、立即將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羈押,在逮捕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
3、在逮捕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
4、完成相關偵查工作後移送審查起訴。
三、綁架罪批捕後檢察院偵查的犯罪事實有哪些?
(一)犯罪行為是否存在;
(二)實施犯罪行為的時間、地點、手段、後果以及其他情節;
(三)犯罪行為是否為犯罪嫌疑人實施;
(四)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五)犯罪嫌疑人實施犯罪行為的動機、目的;
(六)犯罪嫌疑人的責任以及與其他同案人的關係;
(七)犯罪嫌疑人有無法定從重、從輕、減輕處罰以及免除處罰的情節;
(八)其他與案件有關的事實。
四、綁架罪批捕後滿足什麼條件可以移送審查起訴?
綁架罪批捕後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移送審查起訴,證據確實、充分的認定標準是:
(一)認定的案件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五、綁架罪移送檢察院後審查的內容有哪些?
(一)犯罪事實、情節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犯罪性質和罪名的認定是否正確;
(二)有無遺漏罪行和其他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人;
(三)是否屬於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有無附帶民事訴訟;
(五)偵查活動是否合法。
在判定嫌疑人是否構成綁架罪的時候,一般不考慮犯罪嫌疑人綁架的動機,因為不論出於什麼樣的動機都不能成為綁架他人的正當理由。但是嫌疑人的犯罪動機會是人民法院量刑時的參考依據,如果犯罪情節較輕,對構成綁架罪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判處5~10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