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罪的定罪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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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釁滋事罪的定罪條件是什麼

一、尋釁滋事罪的定罪條件是什麼

尋釁滋事罪的定罪條件如下:

1、隨意毆打他人造成他人身體傷害、持械隨意毆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2、追逐、攔截、辱罵他人,嚴重影響他人正常工作、生產、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殺或者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以上,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4、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根據《刑法》的規定,尋釁滋事罪,必須是行為情節惡劣、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才構成犯罪。對於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尋釁滋事行為,只能以一般違法行為論處。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2、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4、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二、尋釁滋事罪屬於刑事案件嗎

屬於,已經構成尋釁滋事罪的屬於刑事案件,帶有“罪”的屬於刑事案件,承擔刑事責任。沒有達到犯罪的屬於治安案件。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破壞社會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屬於尋釁滋事。

涉嫌尋釁滋事罪,應當按照規定,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情節不嚴重,取得被害人的諒解書,可以判緩刑。尋釁滋事罪是指行為人實施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等行為,或者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了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損害結果,從而構成的犯罪。

在公眾場所起鬨鬧事,傷害他人的身體可以構成尋釁滋事罪,需要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可以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只是存在尋釁滋事的行為,沒有造成嚴重損害,沒有達到犯罪標準的,屬於治安案件,可以對打人者處500元的罰款和5~10天的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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