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採購合同能否解除?

來源:法律科普站 1.39W
政府採購合同能否解除?

一、政府採購合同能否解除?

可以。政府採購合同可以通過協議解除、法定解除或約定解除的方式解除。協議解除是指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法定解除是指在出現法定解除事由時,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請;約定解除是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政府採購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者終止合同。政府採購合同繼續履行將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雙方當事人應當變更、中止或者終止合同。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二、政府採購合同備案的流程是什麼?

1、採購人與中標、成交供應商應當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採購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政府採購合同。

2、政府採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採購人應當將合同副本報財政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3、採購人需追加與合同標的相同的貨物、工程或者服務的,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可與供應商協商簽訂補充合同,但所有補充合同的採購金額不得超過原合同採購金額的10%。

4、採購人對供應商履約組織驗收,合格後,向市國庫支付中心申請付款。

5、市國庫支付中心接受採購人申請,直接向中標、成交供應商支付貨款。

政府的採購合同可以解除,中標通知書發出之後,採購人員和供應商需要在一個月內簽訂採購合同,採購合同訂立之後,要在一週內需相關單位辦理合同備案手續。採購的貨物到達以後,採購人要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驗收,確認合格的可以向國庫申請付款。

網站地圖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