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騙人刷紅包的判刑標準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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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騙人刷紅包的判刑標準是怎樣的

一、網上騙人刷紅包的判刑標準是怎樣的?

網上騙人刷紅包的判刑標準取決於詐騙數額,詐騙數額較大的,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詐騙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網上騙人刷紅包主動退回可以撤案嗎?

主動退回一般是不可以撤案的,除非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沒有犯罪事實的;

(二)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四)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網上騙人刷紅包報警後多長時間內必須逮捕嫌疑人?

逮捕嫌疑人和報警時間長短無關,只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才能逮捕嫌疑人:

(一) 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

(二) 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

(三) 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

四、網上騙人刷紅包通緝嫌疑人的條件有哪些?

1、被通緝的人必須是犯罪嫌疑人;

2、該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條件;

3、該犯罪嫌疑人確實在逃避法律責任而下落不明。

不管使用哪種方法騙取他人的財物都有可能構成刑事犯罪,不過,在網上詐騙的數額低於3000元的,一般不能直接按照詐騙罪定罪。但不構成刑事犯罪不代表公安機關就不調查,不處理,不構成犯罪的詐騙案,應該作為治安案件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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