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合同訂立要求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2.45W
一般合同訂立要求有哪些

一、一般合同訂立要求有哪些

(1)合同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2)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

(3)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必須是“依法”進行的。

(4)合同的內容、形式和訂立程序不違法

二、簽訂合同需要注意什麼

(一)核實確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

對方當事人為自然人的,要核實並複印、保存其身份證件;對方為法人的,要到工商部門查詢其工商資料,或實地考察;另外,要核實(要核實為正確內容)訂約人是否經其所在公司授權委託;簽訂合同必須加蓋對方公司公章、合同專用章;

(二)合同形式:

1、必須採用書面形式;

2、採用口頭、信件、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必須簽訂確認書並蓋章簽字;

3、倒籤合同要標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備條款要明確、具體:

1、當事人名稱須真實、一致;

2、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等要具體、明確;

3、履行方式及期限須確定;

4、違約責任要量化為違約金或確定違約賠償金的計算方法;

5、約定爭議解決辦法。

三、簽訂合同前必須審查哪些事項

1、在簽訂合同時,不注意審查當事人的營業執照。當事人一方是否具備簽訂合同的主體資格,當事人的營業執照是否過期,是否做年審,是否被吊銷等,不認真進行審查就匆忙與其籤合同,容易造成所籤合同沒有法律效力或者在發生糾紛時難以追求當事人責任。

2、不注意審查當事人一方生產或經營能力和行為能力,造成所籤合同的內容不符合法律或行政法規的規定。例如部分產品的生產、經營須特別許可或者經過國家有關部門批准,才具備生產、經營資格,否則會因不具備這一能力而導致合同無效。

合同在進行訂立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合同訂立的方式以及程序、內容要符合法律的規定,否則可能是無效的合同,其次合同在簽訂的時候要注意確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以及合同的形式。合法的合同一旦簽訂成功之後,就會立即產生法律效力。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