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地高空墜物歸誰管?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8W
建築工地高空墜物歸誰管?

一、建築工地高空墜物歸誰管?

建築工地高空墜物歸國土房管局管理。《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條規定  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脱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條  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因其他責任人的原因,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其他責任人承擔侵權責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  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二、施工現場高空墜物管理規定是什麼

應該加強管理施工現場,提高施工人員安全意識,要求進場施工人員佩戴安全帽。建築物要設置好防護網,對建築工地定期檢查。這些都是施工現場高空墜物管理措施,施工方應該嚴格執行。如果一旦發生高空墜物,工人被砸傷的,施工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具體如下所述:

1、根據不同的安裝部位和不同季節制訂針對性強的可行的安全措施,防護用品提前到位。

2、進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戴安全帶,並系在牢固的結構上,專人進行檢查保持完好狀態。

3、高空作業人員必須進行體格檢查,凡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患者不得進行高空作業。

4、嚴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飲酒,不允許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吸煙生火,不得隨便亂接亂拉電線。

5、有臨時配電箱必須裝置在安全地點並牢固可靠,開關插座應完整無缺,防止雨水濺落,金屬箱體必須可靠接地;施工前應對漏電開關進行檢查,如有損壞,即使更換。

在建築工地,發生高空墜物,是需要由侵權人承擔相關的責任的,比如説民事賠償責任。當然了,根據《民法典》第1254條當中規定,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由有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需要給予補償。除非有相關的證據證明自己不存在任何過錯,可以不承擔責任。

網站地圖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