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時效多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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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訴訟時效多長時間?

刑事訴訟時效多長時間?

1、法定最高刑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經過5年;

2、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經過10年;

3、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15年;

4、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20年。如果20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二、刑事案件的審查起訴期限是什麼?

1、時間,1個月;

2、重大、複雜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3、改變管轄的,改變後的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

4、退回補充偵查,以兩次為限,每次1個月;

5、對不起訴決定的,在7日以內;

6、被不起訴人對依據第142條第2項作出不起訴決定的申訴,在7日以內。

刑事訴訟代理的內容有:

(一)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的被代理人包括: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除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二)在刑事訴訟中可以接受委託擔任訴訟代理人的人包括:律師、人民團體或被代理人單位推薦的人,被代理人的監護人、親友。但是,正在被執行刑罰或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提擔任訴訟代理人。

(三)公訴案件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被代理人可以委託訴訟代理人,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隨時委託訴訟代理人。人民檢察院在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委託代理人。人民法院在決定受理自訴案件之日起3日之內,應當告知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

在當代的社會,涉及到刑事類型案件的時候,必須是嚴格的按照我們國家《刑法》以及《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來進行出問題,而刑事類型的案件也是有追訴時效方面的規定的,主要就是根據法定最高刑罰執行不同的判斷,法定最高刑,不滿5年的追訴時效就是5年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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