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民事糾紛可以拖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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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常民事糾紛可以拖幾年?

通常民事糾紛可以拖幾年?

有的一年,有的三年。

1.指權利人經過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權利,依法律規定其申訴權便歸於消滅的制度。不同的案子訴訟時效期間是不一樣的。一般是三年,有的是一年。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2.下列案件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3.提起民事訴訟的條件: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民事訴訟的抗辯權是什麼?

訴訟時效抗辯是指當事人行使訴訟時效抗辯權的法律行為。即對已進入訴訟階段,對對方當事人違反有關“訴訟時效”相關規定,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時效抗辯”,請求駁回對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且當事人在一審期間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在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於新的證據能夠證明對方當事人的請求權已過訴訟時效期間的情形除外。訴訟時效只適用於債權請求權,即當事人可以對債權請求權提出訴訟時效抗辯。所謂債權請求權,是指權利人基於債的關係而產生的、請求特定人為特定行為的權利。

根據相關規定,當事人可以對債權請求權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但對下列債權請求權提出訴訟時效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請求權;

(2)兑付國債、金融債券以及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企業債券本息請求權;

(3)基於投資關係產生的繳付出資請求權;

(4)其他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規定的債權請求權。

所以能夠不要拖訴訟時效,就不要拖訴訟時效,雖然法律對當事人的民事訴訟時效權益保障時間最長為20年,但是這也是一些特別特殊的情況,針對訴訟已經訴訟的過程中斷,然後又開始重新算起的訴訟時效而定的,一般的民事訴訟時效就是三年或者一年,所以有民事糾紛,儘快去解決,不要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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