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鬥毆的處罰規定治安管理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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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打架鬥毆的處罰規定治安管理是怎樣的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1、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2、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週歲的人或者60週歲以上的人的;
3、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二、警方的處理流程
打架報案後,派出所會根據具體情況依法進行處理:
1、如果情節輕微的,可對雙方進行批評教育。
2、如果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可對當事人予以治安處罰。
3、如果構成犯罪的,則應予以刑事立案,以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另外,對於因打架而造成的損失,派出所也可以組織雙方進行調解。
三、打架的法律後果有哪些
1、打架鬥毆後如何承擔責任,首先要通過司法鑑定來確定。
2、輕傷以下的,不構成犯罪可以協商解決,但是行為人依法要承擔治安行政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
3、輕傷以上的,涉嫌故意傷害罪,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4、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5、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6、除承擔刑事責任,受害人還可以要求對方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賠償範圍包括: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喪葬費、死亡賠償金及精神損害賠償等。
發生打架鬥毆之後,如果可以得到受害人的諒解,取得諒解書的情況下,會從輕的處罰。打架鬥毆情節比較輕的情況下,公安機關一般是會先進行調解,調解之後雙方可以達成一致的情況下,公安機關是不進行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