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商法和海事法的聯繫與區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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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日常生活中離不開法律,從事海洋運輸的個人和貨主簽署運輸合同後,就應該按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我國早年間就頒佈了海商法,內容非常具體和全面。並且,我國立法機構正在醖釀製訂海事法。那麼,海商法和海事法的聯繫與區別是什麼?我們通過本文了解下。

海商法和海事法的聯繫與區別是什麼?

一、海商法和海事法的聯繫是什麼?

在我國,海商法學者大多認為海商法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海商法是調整特定的海上運輸關係、船舶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它構成我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的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狹義的海商法僅指1993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是我國廣義海商法的最重要組成部分。“海事法”是指調整船舶在海上或其他可航水域發生的事故造成的船舶、其他財產損失和(或)人員傷亡的損害賠償、損失分攤等的特定社會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海事法”是廣義的“海商法”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不是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

《海商法》第一條 為了調整海上運輸關係、船舶關係,維護當事人各方的合法權益,促進海上運輸和經濟貿易的發展,制定本法。

二、海商法和海事法的區別是什麼?

一般意義上,海商法是專指以法典形式存在的法律,是法律的一個部門。海事法不是法典的名稱,也不是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而是一類法律的總和或者概括。海事法到底包括哪些法律是一個討論中的問題。一種觀點認為,海事法是調整船舶在海上或其他可航水域發生的事故造成的船舶、其他財產損失和(或)人員傷亡的損害賠償、損失分攤等的特定社會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也有人認為海事法是一個大的概念,泛指處理海上發生的各種行為引起的行政的和民事的法律規範。《海商法》作為一部法典,是海事法的重要組成部分。顯然,學者們對海事法也存在着廣義和狹義的理解與劃分。

海商法和海事法是兩個獨立和不同的概念,相互之間沒有包容與被包容的關係,也不存在可以相互替代的情形。因為海商法是一部現行的法律,而海事法是學者研究問題時將部分現行法律的歸類。海事法中包含多部法律,甚至包括行政法規。其中任何一部法律或者法規都不能被稱之為海事法,只能在一定條件下被歸結在海事法的體系內。混淆了海商法和海事法的區別,實際上是混淆了法律部門和法學研究中對法律的分類。

綜上所述,海商法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如果從廣義角度看,海事法應該也算海商法的範圍內。而海商法和海事法調整的對象不一樣,雙方規定的法律責任也不同。這是海商法和海事法的聯繫與區別,我國狹義上的海商法是九十年代頒佈的,主要是保障從事海洋貿易當事人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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