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污染環境罪能取保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7W

一、污染環境罪能取保嗎

法律規定污染環境罪能取保嗎?

辦案機關是否同意取保候審,要根據案情決定,涉及到偵查取證等,僅從書面上自己認為符合規定是不行的。

相關法律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二、污染環境罪能判緩刑嗎?

現在對污染環境犯罪打擊力度很大,判緩刑的難度加大。但是,如果確實情節輕微,有從輕、減輕的情節,並不是都不能判緩刑。

構成污染環境罪,量刑起點為一年,量刑情節對基準刑的調節結果在1至6個月的,可判處拘役;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起點為有期徒刑4年。《意見》要求,對社會影響大、羣眾反映強烈的污染環境的犯罪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及時介入偵查引導取證,依法快捕快訴,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快審、快結,增強打擊犯罪的震懾力。對污染環境犯罪審慎適用緩刑。

適用緩刑的對象和條件:

(一)適用緩刑的對象必須是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二)犯罪分子確有悔改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即法院認為不關押也不致於再危害社會。以上兩條缺一不可。

(三)刑法規定,對累犯,不論其刑期長短,一律不能適用緩刑。

不管是申請取保候審還是想要適用緩刑,其實都是要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犯罪分子是否滿足了規定的條件,若不滿足那麼即使申請取保候審,最終的結果也是得不到批准的。而取保候審與緩刑之間,其實並不存在必然的聯繫,沒有説之前申請批准了取保候審的,之後就一定可以適用緩刑。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