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財產保全責任險出單需要提供什麼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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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險領域,保險公司推出了一項新的保險產品,旨在幫助財產保全申請人分擔訴訟風險,就是訴訟財產保全責任保險。那麼訴訟財產保全責任險出單需要提供什麼資料呢?本站為您整理了這篇文章,希望能幫助您解決遇到的法律問題。

訴訟財產保全責任險出單需要提供什麼資料

一、訴訟財產保全責任險出單需要提供什麼資料

根據訴訟財產保全責任險的保險條款,在出險時需要以下材料:

1、保險單正本;

2、被保險人填具的索賠申請書;

3、法院判決書及相關證據材料;法院判決書包括:保險合同載明的訴訟案件的法院判決書,以及因財產保全申請錯誤導致的訴訟案件的法院判決書;

4、財產保全裁定書。

從提交的材料可以看出,訴訟財產保全責任險的保險期間是自人民法院作出財產保全裁定之日起,至案件判決書生效後向法院申請執行之日止終止。

二、訴訟財產保全責任險的內容

1、保險主體。合同中被保險人是指因民事糾紛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的民事訴訟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本保險合同,並按照合同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

2、保險責任。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向法院提出訴訟財產保全申請,如被保險人訴訟財產保全申請錯誤致使被申請人遭受損失的,經法院判決由被保險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而被保險人沒有予以賠償的,保險人按照其向法院出具的保單和保險條款承擔賠償責任。

保險人承擔保險責任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財產保全被申請人確有實際損失的存在;

(2)、 財產保全被申請人的損失的出現與被保險人的訴訟保全申請錯誤有因果關係;

(3)、財產保全被申請人的損失經法院判決確認具體損失金額。

因財產保全侵權責任糾紛,財產保全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提起訴訟,由法院確定的申請人的侵權賠償責任,保險人應不可抗辯向被申請人承擔保險責任。

3、免責條款。

(1)、戰爭、敵對行動、軍事行為、武裝衝突、罷工、騷亂、暴動、恐怖活動。

(2)、核爆炸、核輻射、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3)、地震、海嘯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4)、因被保險人和被申請人惡意串通造成的損失。

(5)、因被申請人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或擴大的損失。

4、投保人、被保險人義務

(1)、投保人應當在保險合同成立時一次性交付保險費。

(2)、財產保全期間內保險期間到期的,投保人必須續保並按保單約定交納續保保險費。逾期未交納,保險人有權向投保人追繳保費,並按所欠保費金額收取每日千分之五的滯納金。

(3) 被保險人由於財產保全錯誤遭到被申請人起訴時,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未經保險人同意,不得與被申請人和解、調解結案。

(4)、 被保險人應積極行使訴訟權利或履行訴訟義務,避免因怠於行使訴訟權利而承擔不利的訴訟後果。

(5)、被保險人違反第(3)、(4)及保險法規定的義務,而導致的損失,保險人應當向被申請人先行賠付,但保險人有權向被保險人追償。

三、訴訟財產保全責任險的優點

1、保險公司抗風險能力強

作為第三方擔保主體,保險公司實力更加雄厚,管理更加完備,抗風險能力更強,法院也更願意接受保險公司作為擔保主體。

2、訴訟財產保全責任保險費率相對較低

由於保險公司經營規模較大,保險公司基於大數定律所計算出的保險費相對低廉,明顯減輕了當事人的負擔。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訴訟財產保全責任險的相關知識,首先是出險時需要的手續,包括了四種材料;其次是訴訟財產保全責任險的內容,即保險主體、保險責任、免責事由以及當事人義務。最後是訴訟財產保全責任險兩方面的優點。如果您在這方面還有任何的疑問,請您來電諮詢本站,我們的律師將會根據您的具體情況為您詳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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