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婚姻無效用請律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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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訴婚姻無效用請律師嗎?

申訴婚姻無效用請律師嗎?

申訴婚姻無效是不需要聘請律師的。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確認婚姻無效或者申請撤銷婚姻就是了。所謂無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條件而不發生法律效力的違法婚姻,也就是法律不予承認和保護的婚姻。無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條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請律師不是必須的。當事人有訴權,可以自己進行訴訟。

二、婚姻無效的法定是由是什麼?

1、重婚。一夫一妻是基本原則,任何人不得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配偶,有配偶者在前婚未終止之前不得結婚,否則構成重婚,後婚當然無效。重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實上的重婚,兩者構成婚姻無效的法定理由。

2、當事人為禁婚親。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無論是全血緣還是半血緣、自然血親還是擬製血親,都不得結婚。

3、未到法定婚齡。當事人未到法定婚齡而登記的,一方申請宣告婚姻無效,應當依法獲准。

4、以偽造、變造、冒用證件等方式騙取結婚登記的,屬於無效婚姻。

三、宣告婚姻無效的程序內容是什麼?

1、人民法院審理宣告婚姻無效案件,對婚姻效力的審理不適用調解,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有關婚姻效力的判決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審理無效婚姻案件,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應當對婚姻效力的認定和其他糾紛的處理分別製作裁判文書。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可以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另行製作調解書。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的判決不服的,當事人可以上訴。

2、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宣告婚姻無效案件後,經審查確屬無效婚姻的,應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無效的判決。原告申請撤訴的,不予准許。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件後,經審查確屬無效婚姻的,應當將婚姻無效的情形告知當事人,並依法作出宣告婚姻無效的判決。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關係分別受理了離婚和申請宣告婚姻無效案件的,對離婚案件的審理,應當待申請宣告婚姻無效案件作出判決後進行。在婚姻關係被宣告無效後,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應當繼續審理。

向法院提起確認婚姻無效的申請是也是可以聘請律師來代理處理案件的。這個過程中律師將會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以及是否與財產有關燈諸多因素來決定收取律師費的金額的多少,委託人也需要積極的提供證據材料來支撐自己的訴訟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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