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出來還不上信用卡的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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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坐牢出來還不上信用卡的該怎麼辦?

坐牢出來還不上信用卡的該怎麼辦?

1.分期付款,申請選擇最大額度的分期付款既能緩解當月還款壓力,還不會產生更多利息。

2.選擇每月最低還款功能,最低還款額度的比例一般是總賬單的10%,只要你保證每月按照最低還款額度還款就不會影響個人信譽,更不會產生滯納金。

3.申請延期還款,去銀行申請延期還款,並説明明確的還款日期,那麼你就有三天的延期還款時間。

二、信用卡詐騙罪怎麼處罰?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惡意透支,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

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 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信用卡詐騙購成的條件包括哪些?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財產所有權。

2.本罪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採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騙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3.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自然人可成為本罪的犯罪主體。

4.本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為人主觀上還必須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間接故意和過失犯罪不能構成本罪。在此應指出的是,在信用卡詐騙罪的各種行為中,行為人因行為不同,其犯罪故意 也各有其特定內容而不盡相同。例如,使用偽造的信用卡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進行詐騙犯罪的,行為人主觀上必須明知是偽造或者作廢的信用卡,否則,不能構成本罪。

在信用卡透支的情況下,區分善意透支與惡意透支,也應當從行為人的故意內容來分析,如果行為人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故意,則是惡意透支,反之,則是善意透支。

如果是透支信用卡的並不是信用卡的持卡人本人的,法院在追究透支人的刑事責任時,就需要由持卡人承擔證明透支人不是本人的舉證責任,如果是持卡人透支的數額不足以構成犯罪的,銀行可以在將透支人納入失信系統過後,對其進行催收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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