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炒股還不上信用卡算是詐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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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貸款炒股還不上信用卡算是詐騙嗎?

貸款炒股還不上信用卡算是詐騙嗎?

貸款炒股還不上信用卡是否構成詐騙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是惡意透支,數額較大的可以認定詐騙,否則就是普通借貸。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經發卡銀行兩次有效催收後超過三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

對於是否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應當綜合持卡人信用記錄、還款能力和意願、申領和透支信用卡的狀況、透支資金的用途、透支後的表現、未按規定還款的原因等情節作出判斷。不得單純依據持卡人未按規定還款的事實認定非法佔有目的。

二、信用卡詐騙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2、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惡意透支的。

三、惡意透支數額怎麼認定?

惡意透支,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五百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在五百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

惡意透支的數額,是指公安機關刑事立案時尚未歸還的實際透支的本金數額,不包括利息、複利、滯納金、手續費等髮卡銀行收取的費用。歸還或者支付的數額,應當認定為歸還實際透支的本金。

綜上所述,現在很多人都喜歡用信用卡消費,有些人甚至是透支現金用於炒股。如果數額較小,其主觀不是惡意的,一般屬於普通借貸糾紛。而透支數額大,經過催收拒絕償還,銀行可以報案,要求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惡意透支一萬元就構成信用卡詐騙罪的立案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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