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保人的個人社保編號幾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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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參保人的個人社保編號幾位?
個人社保編號一共有18位,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由十七位數字本體碼和一位數字校驗碼組成。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户、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二、社會保障卡的作用是什麼?
1、個人社會保障相關信息記錄、電子憑證和信息查詢等。
2、錄參保人員姓名、身份證號碼、出生年月、性別、民族、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等 。
3、查詢本人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繳納情況。
4、可持卡到醫院就醫,進行醫療保險個人賬户結算,到藥店買藥。
5、辦理醫療、失業、養老、工傷和生育等社保事務。
6、查詢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累計總額等信息。
7、辦理領取養老金等社保事務,進行求職、失業登記,申領失業保險金,申請參加職業培訓等。
8、用於身份證明。
三、用人單位不交社會保險的法律責任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社保卡的編號並沒有什麼特別的規定,國家法律制度要求所有的民眾都得參加社會保險,最起碼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所以,國家肯定要通過社保卡的編號,對參保人員的信息進行辨別的,每一張社保卡的編號都是獨一無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