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社會保險卡查詢繳費記錄的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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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崇州市社會保險卡查詢繳費記錄的方式有哪些?

崇州市社會保險卡查詢繳費記錄的方式有哪些

1、本人帶着社保卡到社保經辦中心的專門窗口進行查詢。如果想打印如果想打印社保明細的話,需要帶着身份證,社保卡,個人權益查詢申請表到社保繳納所在地的社保局大廳打印即可。

2、可以網上查詢,登錄當地社保局的官網,輸入社保卡密碼即可查詢了。

3、撥打社保官方電話進行查詢。

4、公眾號進行查詢。只要關注公眾號,進入後點擊左下角的“社保查詢”即可進入全國社保查詢頁面,輸入姓名和身份證號就可以查詢到個人的社保信息。

二、社保卡的作用是什麼?

1、個人社會保障相關信息記錄、電子憑證和信息查詢等;

2、記錄參保人員姓名、身份證號碼、出生年月、性別、民族、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

3、查詢本人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繳納情況;

4、可持卡到醫院就醫,進行醫療保險個人賬户結算,到藥店買藥;

5、辦理醫療、失業、養老、工傷和生育等社保事務;

6、查詢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累計總額等信息;

7、辦理領取養老金等社保事務,進行求職、失業登記,申領失業保險金,申請參加職業培訓等。

8、用於身份證明。

三、社會保險費徵繳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社會保險登記。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記、遷移、註銷等情況。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户、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五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加強社會保險費的徵收工作。

社會保險費實行統一徵收,實施步驟和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如果有社保卡,其實查詢社保繳費記錄的方式是非常便捷的,最簡單的方式就是持社保卡到指定銀行查詢繳費記錄。而且有社保卡的話也可以直接查詢到卡內賬户餘額,平時就可以持卡到藥店買藥,或者在醫院進行掛號、檢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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