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規定北京社保卡丟了怎麼掛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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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規定北京社保卡丟了怎麼掛失

一、根據規定北京社保卡丟了怎麼掛失?

可以持居民身份證或户口簿原件,到社保卡服務網點(設在街道社保所)進行掛失。補辦社保卡需要準備的材料是:

1、填寫《社保卡製作申請表》兩份,蓋單位章

2、補辦人身份證複印件,代辦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也可多準備份單位介紹信,有些辦事處要看。

二、社保卡的作用有哪些?

1、個人社會保障相關信息記錄、電子憑證和信息查詢等;

2、記錄參保人員姓名、身份證號碼、出生年月、性別、民族、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

3、查詢本人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繳納情況;

4、可持卡到醫院就醫,進行醫療保險個人賬户結算,到藥店買藥;

5、辦理醫療、失業、養老、工傷和生育等社保事務;

6、查詢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累計總額等信息;

7、辦理領取養老金等社保事務,進行求職、失業登記,申領失業保險金,申請參加職業培訓等。

8、用於身份證明。

三、社保費的徵繳有哪些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社會保險登記。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記、遷移、註銷等情況。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户、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社保卡丟失後的掛失流程非常簡單,除了親自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之外,還可以在網上辦理社保卡的掛失,但是製作社保卡有一定的時間,在沒有拿到新社保卡之前,憑藉相關的證明材料,還是可以享受相應的社保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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