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生育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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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生育保險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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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生育保險報銷多少

常州生育津貼補償標準:妊娠7個月(含)以上生產的按3個月;妊娠3個月(含)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按1個半月;妊娠3個月以下流產的按1個月;如遇有難產或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個)的增加半個月;如遇有晚育並自願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者增加1個月生育津貼。一次性營養補助費標準:市區上一年全部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生育醫療費(規定的生育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普通病房住院費和醫藥費等)補償標準為:妊娠7個月(含)以上生產或者不滿7個月早產的3000元;妊娠3個月(含)以上、7個月以下自然流產的1500元;妊娠3個月以下自然流產的補貼250元。原在企業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失業後,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時,按女職工生育醫療費定額和一次性營養補助費標準進行補償。對參加生育保險的男職工,其配偶未列入職工生育保險範圍、不能享受有關待遇的,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時,按女職工生育醫療費定額標準的50%由生育保險基金給予一次性補償。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一次性補償標準:放置宮內節育器150元;取出宮內節育器200元;流產250元;引產1500元;絕育一次性補貼2000元;復通手術一次性補貼2000元。同時實施兩種以上手術的,享受最高標準的一種。已享受基本醫療保險相關待遇的,不再重複享受生育保險的有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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