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個人辦理生育保險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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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個人辦理生育保險流程
一、行政依據
1、成都市生育保險辦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26號)、
2、成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成都市生育保險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成勞社發[2006]91號)。
二、辦理條件
參加生育保險的單位和人員按規定不間斷、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2個月後,符合《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有關規定生育、施行計劃生育手術的女職工。
三、辦理程序
1、在生育或施行計劃生育手術之日起90日內提出待遇支付申請
2、帶齊相關資料到指定窗口辦理審核撥付手續
3、審核合格後,領取生育保險待遇撥付單
4、單位經辦人持“撥付單”和“四川省行政事業單位非經營性收據”到財務窗口辦理轉帳手續,個體人員直接轉入代扣社保費的存摺上。
四、所需資料
填報《生育保險待遇審批表》一式兩份,單位申報並加蓋行政公章。
1.單位參保職工:手術費原始票據、病情證明、勞動合同書、本人身份證、婚姻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2.個體參保人員:有效失業證、手術費原始票據、病情證明、身份證、婚姻證明、個人結算性存摺。原件及複印件
五、承辦部門
市醫療保險管理局工傷生育處 聯繫電話 87706752
六、辦理地點
市政府第四辦公區三樓四區 投訴電話 87706733
七、承諾時限
7個工作日
八、辦理時限
隨到隨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