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區別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9W

一、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區別是什麼

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區別是什麼

1、保障對象不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是保障城鎮就業羣體;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保障的是城鎮非從業居民羣體。

2、實施強度不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強制實施的,是僱主、用人單位包括勞動者個人都必須按照規定繳費基數和比例來繳費的;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強調的是由政府加以引導,政府補貼城鄉居民積極參保。

3、繳費標準不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中“有彈性”,這是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中沒有的。在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中,有規定的繳費比例、規定的領取資格、規定的支付標準,總體來講是沒有太大的彈性的。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裏有一條原則叫做“有彈性”,比如設計的繳費標準從100元到200元、300元、400元、500元。城鄉居民可以根據自己的收入水平進行選擇,同時允許地方增設繳費標準,可以向上增設,也可以向下增設,這就是為了適應各地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和收入水平差異相對較大的實際情況,不搞“一刀切”。

4、籌資結構不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主要籌資方是用人單位,雖然個人也繳費,但用人單位繳的是主要部分。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主要供款方是政府,政府給了現在的老年人基礎養老金,同時對中青年的繳費也予以補助。最大的不同就是第三方籌資結構,不僅僅侷限於集體經濟,國家還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5、統籌機制不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用人單位的繳費部份納入社會保險統籌基金,不記入個人養老保險賬户,因此,如果參保人以靈活就業方式繳費的,其中60%的個人繳費要納入社會統籌基金,只有40%記入本人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户。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沒有進行統籌,不論是個人繳費、政府補貼、集體補助、還他人資助全部記入本人的養老

二、養老保險的好處

1、用以青養老、自我保險的觀念,代換養兒防老、家庭保險或單純依賴社會保險的舊觀念。這有利於增加人們的保險意識,建立新觀念。

2、社會保險、家庭保險,再加上個人自我保險,三種保險方式的有機結合,將為完善我國的社會保險制闖出一條新路子,開闢多種社會保障的途徑,減輕國家日益沉重的社會保險負擔。

3、有利於計劃生育政策的貫徹落實。當養兒防老已成為不大必要時,人們對養育子女的慾望迅速減弱,就有利於減輕人口壓力,優生、優育的大政策。

4、有利於協調代際關係。實行自我養老,小輩可以減輕贍養老人的經濟負擔,尤其是獨生子女家庭,老人的晚年生活,也可保持相對的經濟獨立性,勿需過多地依靠兒女,這有利於確立一種新型的父母子女間的兩代人關係。

5、這種保險使投保人與保險公司建立一種長期而穩定的保險關係。保險公司對每個投保人負責,當物價、生活水準、利率發生波動時,保險公司學會用提高養老金給付標準的辦法,來抵消物價變動導致的不良後果,保障投保人的權益不受損失。

6、個體户、農村家庭參加這種保險,最為合適。它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個體户、農村家庭晚年生活保障的某種缺陷。這就可以解除個體户、農村家庭的後顧之憂,努力發展生產、增加收入。

以上就是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區別,兩者具有繳費標準、保障對象、統籌機構等五個方面的不同,但是兩者養老保險的作用相差不大,都可以解決失去勞動力的老年人的經濟問題,減少部分家庭的家庭矛盾和經濟負擔,因此無論購買哪一種養老保險都可以,大家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購買適合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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