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醫療報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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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醫療報銷流程

醫療事故賠償標準有明確的法律規定,賠償數額的多少也是可以計算的,所以,患者不能隨意的要求賠償數額,甚至誇大賠償,賠償方也不能因為不承擔賠償或少賠償的金額。計算醫療事故損害賠償要考慮責任程度、原發疾病、事故等級等因素。發生爭議的,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衞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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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醫療保險的報銷比例


1、補充醫療保險報銷的原則就是社保沒有報銷的那部分再從補充醫療中報銷。比如,門診1800以內部分及1800以上社保報銷比例以外的部分、住院1300以內的部分及1300以上社保報銷比例以外的部分。

2、補充醫療能報銷多少是根據單位自己選擇而定的,比如,門診單位可以選擇在社保報銷以外在報銷60%、或80%甚至可以選擇90%等等,住院也一樣,可以選擇在申報報銷以後再報銷90%、95%等等,這而比例在投保時進行選擇。

北京補充醫療保險待遇:

1、門急診醫療費用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範圍的以下醫療費用由單位補充醫療保險予以支付:

(1)門、急診年度內累計超過1300 元以上部分的醫療費用中,退休人員個人負擔高於5%
,在職職工個人負擔高於10%的部分,由單位補充醫療保險予以支付。

(2)門、急診診療費由醫療保險基金定額支付2元,其餘費用由參保人員現金交納,單位補充醫療保險不再予以支付。參保人員在外地發生低於2元的門、急診診療費,由醫療保險基金全額支付。

2、住院醫療費用

住院起付標準以下部分的醫療費用中退休人員個人負擔高於5%,在職職工個人負擔高於10%的部分,由單位補充醫療保險予以支付。

起付標準以上部分的醫療費用,退休人員個人負擔高於3%的部分由單位補充醫療保險予以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報銷部分個人負擔低於3%的,按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執行。

起付標準以上部分的醫療費用,在職人員個人負擔6%的部分由單位補充醫療保險予以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報銷部分個人負擔低於6%的,按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執行。

急診留觀費用、特殊病門診醫療費用(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透析、再生障礙性貧血、血友病、腎移植、肝移植、肝腎聯合移植後抗排異治療)按照住院標準執行。

以上就是小編以北京市為例為大家講述的關於北京醫保報銷比例是多少的相關問題。從以上內容我們可以看出,北京醫療保險報銷比例是按照門診和住院不同而具體規定的。而且北京市為了保障北京市居民的利益,還加以補充了一些報銷項目。其實,全國各地的醫療保險報銷比例都是差不多的,只是各地根據自身的經濟水平所補充的報銷項目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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